那天趁着坐动车,看完《许三观卖血记》的,不得不说国庆回家一趟真累,杭州到泉州,再到老家,怎么捣腾都得接近一天的时间。怪自己太过于自信,一个月前买的坐票,直到坐车的前一天才发现自己买的票是自己要出发的前一天。怎奈错过了,最后那张票也作废了,只好第二天上车补票,然一路上并没有座位。到杭州后,发觉腰已经不是自己的了。

坐长时间的车,一般都会把 kindle 带着,这一路上就是余华的《许三观卖血记》相伴,说起余华难免会想到他的《活着》,小说里讲的都是小人物的生活。许三观年轻时买血,讲到自己老年时卖血,每一次到家庭困难时,如何通过卖血度过难关,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。印象比较深的是每次卖血前都会吃盐喝水,只是相信可以稀释血液,多卖点血。卖完血后,一盘炒猪肝,二两黄酒,黄酒要温一温。以现在的眼光看,他们的行为似乎有些可笑,可是许三观自从第一次卖血到最后一次卖血,一直都遵循这些做法,也就是这样的活法。

在车上站的时间太长,总感觉不适应,加上动车行驶过程中的摇晃,心都搅在一起了。当看到最后,许三观为了许一乐的病,一路卖血到上海。虽然知道频繁卖血的不好,却也没有人能劝得了他。看得很不是滋味,真想能马上到杭州站,下车静静呆会,整个人感觉都不好了。

小人物的悲欢,许三观带着许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等等。

屌毛比眉毛出得晚,长得倒比眉毛长。